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赵利圆:拘留所中的罪与罚

发布时间:2013-05-30 作者:


     布鲁克斯则是被体制化的又一典型。当在鲨堡监狱度过漫漫五十年时光之后,他已经无法离开这个制度。离开了监狱,他连生存的能力都没有,至少在鲨堡监狱,他还有学识,他还有小鸟杰克。



    立法网实习记者  赵利圆

    斯坦福大学曾做过一个著名的监狱实验,这一实验由人类学家菲利普·津巴多主持。

    当年的实验是让招募的志愿者在一所模拟监狱中扮演囚犯和狱警,原定为期两周的实验,不到一半时间就因为发生流血暴力形势失控而中止了。

    在这里,平日普通的大学生短短时间内变为暴力的狱卒,而饰演囚犯的大学生却在短短时间内沦为卑微的犯人。在权力与规则的制衡、角色与角色的双重对立下,微妙心理改变着人性本身。

    短短一周的时间,这个实验便让9名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毫无犯罪前科,具有大学文化知识的年轻人,变成了冷酷无情的看守警察。

    这就是在心理学上书写下厚重一笔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其所验证的规律被称为“路西法效应”。

罪与罚不只是传说

    2013年的4月,据立法网记者王仁根采访,在某市务工的农民工李强(化名)就亲身体会了来自拘留所的“罪与罚”:

    问题一:混关混住与恶习相传

    拘留所中,小偷小摸、吸毒制假、嫖客流氓、打架斗殴,小贩走卒,有着形形色色的各类人等,不分类别,不论违法性质,均被集体关押于此。但事实上,违法行为有轻重之分。恶习竞相传染,前科互相炫耀,最长15天的拘留期限,足以改变人性本身。

    其中最需要注意的一类事件是行政违规事件,例如交通违章。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通违章被罚人员大多并无前科,将此类人员与其他人员共同监管,白纸难免不沾染上尘土的痕迹。

    问题二:随意打骂和人身攻击

    李强在信中表明自己并没有挨过打,也没有被骂过,但被拘留所干警大声呵斥之事常有。一声呵斥,带来的不仅是尊严的缺失,更是一种无形的精神伤害。但比起一些不服管教的违法人员所遭遇到的,呵斥还算不上什么。行政拘留期间内,李强亲眼见到一些惹事的违法人员被打得叫苦连天。

    而2012年12月由公安部颁发实施的《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明文规定:拘留所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尊重被拘留人的人格,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问题三:黑白颠倒的事实曲张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拘留所经常需要迎接上级检查和记者的采访,为营造相应的中国式氛围,获得所谓的政绩成效。拘留所干警经常威胁被拘人员,要求他们陈述虚假情况,扭曲事实,颠倒黑白。如不顺从,轻则辱骂,重则体罚,更有甚者,随意寻找理由延长拘留期限。李强所遭遇到的,是被强迫在有利于拘留方的指定答案上签字摁手印并更改落款日期。

    问题四:环境恶劣的拘室环境

    拘室里的床单被褥早已辨不出颜色,不时散发出的阵阵恶臭说明距离上次清洗应该已有很长时间。堵塞了的卫生间没有疏通工具,只能靠被拘人员用手疏通,李强在信中吐露着自己看到的一切。

    李强在信中坦言拘室可以洗衣服,但没有晾晒的地方,加之原本背光的环境,水汽蒸发下的拘室让人倍感潮湿,对于成都本已湿润的环境来说,只能是潮上加潮。拘室可以洗澡,但全是冷水。李强庆幸自己拘留时天已转热,据熟悉拘所情况的人说,哪怕在成都阴冷的冬天,拘所也不提供热水淋浴。

    问题五:不符规定的粗劣饭菜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拘所要给违法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饮食,尊重少数民族人员的饮食习惯。但李强在拘留所的十五天里,除了白菜还是白菜,除了萝卜只有萝卜,即便质量如此低劣的饭菜,也并非管饱。对于如今生活条件下的成年人而言,这样的饮食标准仅仅能维持人的基本生存。

    问题六:一无所有的室外活动

    按照《拘留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但李强在被拘留的15天时间里,没有任何室外活动机会,甚至连踏出拘室的机会都罕见。在李强的记忆中,唯一一次走出拘室是被监警要求出去倾倒拘室垃圾。但监警要求被拘人员面对上级检查时作出的回答与现实境况并不一致:如若领导问话,一定要说天天有活动,活动搞得好。

    问题七:没有监管的垄断市场

    在拘所独立经营的小卖部里,所有的商品都没有价格。垄断与监管缺失催生出的是拘所的漫天要价。的确没有人强制被拘人员消费,但是,对于生活必需品,消费是刚性而稳定的。很难想象,有人能超过3天不买瓶水喝。

    问题八:因人而异的特权空间

    以上七项问题并非每个被拘人员都会遭遇。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可以进行户外活动,甚至可以在拘室打扑克。对于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差异,李强在信中并没有指明。可以判断的是,这一过程给主观操作空间留下了余地。

远比事实更加严重

    真实的拘留所环境带来的远非这八条描述地那样简单,或者说,这八条描述的仅仅是现状的反映。电影的世界里,导演达拉巴特则从艺术的视角描述了在那自由丧失之地所带来的绝望。

    当被诬入狱的安利第一次走进鲨堡监狱时,迎接他的不是现代监狱的文明,取而代之的只有辱骂、暴力与无尽的黑暗。与他一同来到监狱的肥臀当晚就被看守长海利殴打致死。在狱医室当值的利奥平静地描述了这一切:挂了,海利打爆他的头,医生回家吃饭了,他一直僵到天亮,根本无药可救。

    “他叫什么?”安利有种被电流刺激的感觉。“他叫什么已经无所谓了,他已经死了,安利。”一切都正如典狱长诺顿在入狱时所说:在这里只有两件东西,纪律和圣经。信任上帝,但你们属于我。

    有什么比生命更加重要?生命只有两种选择,忙着去活,抑或忙着去死。

    布鲁克斯则是被体制化的又一典型,当在鲨堡监狱度过漫漫五十年时光之后,他已经无法离开这个制度。离开了监狱,他连生存的能力都没有,至少在鲨堡监狱,他还有学识,他还有小鸟杰克。

    有的时候命运就像风筝,始终被人牵着。当安迪长久的等待终于有所回报,当自由看似已经触手可及,当汤米与司法黑幕相遇,事件的转角处留下的却是汤米年轻而冰凉的遗体,迷雾之下,有的只是暗流涌动。

    这一次,艺术没有高于生活,生活似乎更加残酷。

    2010年,来自贵州的28岁青年吴大全,或许没看过《肖申克的救赎》。可他的人生几乎和电影主角一样。

    “被打得实在受不了,脑子昏昏沉沉的,他们说什么就回答什么,实在受不了。”在《南方周末》的报道里,吴大全这样描述在派出所特审室的经历。

    在监狱里偶遇真凶,和《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一样,吴大全高兴得早了一些——2010年1月20日,慈溪市检察院以窝藏罪对吴大全提起公诉。3月12日,慈溪市法院以窝藏罪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4年零4个月。

    一则最早披露此案的网帖解释说,“为避免吴大全释放后向新闻界伸冤,造成如同河南赵作海冤案一般的舆论……以其他罪名继续关押吴大全,让其无法申诉。”

有法可依但有法不依

    任何一本刑法学教义上,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都会有三条掷地有声的话语: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罪刑法定。

    精炼的原则阐释蕴含着对刑罚精髓最精当的理解,然而现实生活往往与刑法基本原则相背离。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于强不止一次谈到:与政法学院的学者们商谈,大家聊到一个话题。在法学家立法的当下,立法质量已经很高,法律体系基本健全。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有法可依,关键问题在于有法不依。

    公平与正义不仅仅是每一法律人冀图达到的目标,更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实现执法的公平与正义,遏制有法不依的现状,远远不是几句口号就能解决的。

    实现有法必依的理想,治本之道更多在于法制意识的提升:试想,当每一位公民都知道并且都可以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当权力的每一次滥用都得到相应的惩处,情况会不会好很多?法制之路仍长,君当上下而求索。

    不过令人欣喜的进步在于,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拘留所的问题早已有之,而如今问题才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正说明了大家法制意识的增强与进步。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北京交通大学传播学研究生蒋丹彤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曾经认识一个从看守所里走出的哥哥,曾经的聪明劲在出狱之后荡然无存,见谁张口闭口都是大哥。

    停顿了一下,她补充道:这就是环境的影响。

    这里是中国,这里也是中国。

    但正如学者崔卫平所言:你所站立的地方,正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黑暗。

    这句话对于法治的进步而言,亦同,至少我们还心怀希望。

    毕竟,希望是美好的事,也许是人间至善,而美好的事物永不消逝。

    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的卷首引用了培根的这样一句话:

    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和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他们逐步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立法网  赵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