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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凯:在中国抑制生育很有必要

发布时间:2014-02-12 作者:


    对于人口数量,必须有所调控。但是,用专门养一个庞大机构,强行制止、强行堕胎等办法去调控,是违背人性且事倍功半的。应该用人性、经济的手段去进行宏观调控。在法治轨道内让多生育的父母支付出实实在在的高成本,让有节制地生育的父母体会到让人羡慕的实惠。清朝一个摊丁入亩政策,就能导致人口大爆炸,今天就讨论不出一个简便易行的抑制生育的政策?……



中国历来的生育观决定着持续的高生育率

    上世纪70年代初,在陕西省蒲城县孙镇公社孙镇大队第五生产队,有时,在晚饭之后,生产队长和村里德高望重的三两位老人,会陆陆续续走进名叫仓娃或者狗娃或者狼娃的某社员家中,与这家的成年人们坐在一起,一边神色凝重地抽着旱烟袋,一边慢条斯理地发表各自的意见。他们是在帮这家人主持分家事宜。

    这里的基本习俗是一大家人共同生活,同吃一口锅里的饭。一对父母与几个娶了媳妇的儿子生活在一起,矛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往往要因为利益而产生的大小磨擦而分家。所以,一大家人因为矛盾而分为几个小家是伤感情而且很麻烦的事,所以必须要外人出面主持。

    从住房到微薄的财产到自留地,分割完毕,一户或几户新的人家就开始起灶开锅……

    分户是人丁兴旺的推力和标志。同样是在孙镇这片土地上,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统治下,这种名为“分家”的分户行为,是国家明确以法令形式,规定必须实施的政策——秦孝公时采用商鞅之策:“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

    人口增加的利和弊从来是相当的,关键是弊归何方,利在何处。

    雄心勃勃的统治者往往期望人口的迅速增加。一个兴盛的王朝在统治之初,无不实行鼓励增加人口的政策。其根源当然在于人口是社会经济生活主体,劳动力是最根本的生产力构成因素、最根本的生产关系体现者。

    在农业自然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重要不言而喻,所以对人口增值的期望是强烈和一致的。中国基本传统文化是强烈主张人口增殖的。《诗经》、《易经》等最早的文化经典中,都以人口增加为欢庆之事。《易》的卦辞中,添丁进口便为上卦,反之则为下卦。

    孟子主张“广土众民”,墨子主张“富国、众民”,提出“率万家而城方三里”为最佳人地比例,荀子主张量地立国,计利富民,收支相抵。

    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聊斋志异》中,有大量故事是关于生儿子的。总之,凡无儿子的,不仅被亲戚邻居欺负,而且老来孤苦,苦不堪言。只有行善积德,才会有生子之报。

    中国人几千年来的生存状态,决定了中国人基本的生育观。

    战乱不息的历史,使得任何君王主政时,无不希望人多户繁,兵多将广,财源丰盈。中国1949年以前的历史上有过很多鼓励生育的政策,却从未有过正式的限制人口生育政策。中国文化中有浩如烟海的篇章及代代相传的民众文化激励生育,而陈述过度生育之危害的学说从未成过气候。

    在中国广大的乡村,佛教等宗教文化和儒家学说,几千年里维系了基本的民众道德水准。在此之外,宗族势力决定着人们的许多生存权力。而宗族势力的强弱,几乎完全以男丁的数量而定。

    无人养老送终的恐惧,民少国弱的恐惧,亡国灭种的恐惧……从国家到个人,人们看到的都是人丁兴旺的好处,感受到的都是人丁不旺的苦楚。中国持续维持高生育率就是必然的事。

中国人口数量保持一路高歌

    先秦时,中国人口数量比较小,总的形式是“地过人”。统治者采取的基本政策都是鼓励人口增长,鼓励垦殖土地。夏商周三朝,各种史料记载下来的人口数量大致在1100万到1400万。

    战国时期,各国竞相变法,强力鼓励人口增长,鼓励垦殖土地。人口有所增加。大致在2000万人左右。秦一统六国的战争导致死伤不断,与正常的人口增殖相抵,到汉初应仍为2000万人左右。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

    汉代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使老百姓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休养生息的王朝,至西汉末年,人口数量达到大致6000万人。

    盛唐时期,人口问题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中国人口数量首次突破6000万这个关口,直向一亿冲去;二是长江以南的南方人口超过了北方。也有说法认为第一次过亿是在北宋。

    明朝万历年间,中国人口达到一个峰值。有说过两亿。数字是不是准确,难以确定。但清朝中叶开始突飞猛进,是确凿无疑的。

    在抗日战争期间,宣传口号是:“4万万5千万人民绝不当亡国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时,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开幕词中讲到中国人口总量已经达到4.75亿。

    195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第一次人口普查公报公布的数字是,中国人口总数是6.01938035亿人。3年的时间无论如何出生不了1.26938035亿人。说明1949年的官方数字是错误的。比实际数字相差一亿多。也说明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那样残酷的战乱里,中国的人口出生率仍然很高。

    此后中国人口数量一路高歌,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刷新着历史纪录。年出生率几乎达到3000万人,增值率超过25%。即使在强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也保持着15%左右的高增殖率。

    2011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已上报户口)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亿人。仍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

中国边缘人群的无限制生育造成人口过快增长

    在自然界,生存能力越强的,繁衍能力越弱;生存能力越弱的,繁衍能力越强。从人类历史来看,人类也未能避免这个法则。

    对中国现实了解比较深的人,都会对现实中国边缘人群的无限制生育有印象。

    农民作为一个群体,在今天的中国无疑处于边缘化状态。他们是对未来最没有安全感的群体。按照我提出的恐惧导致生育的结论,可以解释这个群体生育冲动最强烈的现实。

    中国缺水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宁夏西吉,和海原、固原统称为“西海固”,历来以贫困、缺水闻名。我曾经在这里调查计划生育情况,这个县下堡乡中心小学校长王爱国说:学校有个马姓女生,家中有8个姐妹,由于父母没有文化,就给孩子起名叫马大女、马二女……一直叫到马八女。8个女孩只有两个上学。此地超生现象普遍,下堡乡短岔村有22户农民,每个家庭都有5-6个孩子,因为贫穷,适龄儿童的入学率非常低。短岔村因为靠近公路,又在乡政府附近,生存条件比居住在深山沟里的老百姓强,那些地方超生现象更为严重,水资源更加紧缺。

    在青海,草原的帐篷里,草地上放一块羊皮,婴儿每每在羊皮上手舞足蹈。藏族青年扎西认为,他和妻子所生养的这些羊皮上长大的婴儿,其健壮程度非城里的一般婴儿可比。他对我说:你看看我们的娃娃的眼睛有多亮!31岁的扎西已经开始养育第6个孩子。他草原上的伙伴们也不次于他,生育5-6个孩子是很平常的事。

    陕北延安地区的富县,以直罗镇闻名。县里有一片极为难得的原始次生林。后来林子里开始有大量的流民居住,在森林里安家落户、生儿育女,每家的孩子没有少于3个的。

    在甘肃省通渭县,县城里的干部一般最少生有2个孩子。但在公开统计的数字中,他们都只有“一个孩子”,还领了独生子女证,享受生育独生子女的一切优待。甘谷县也是如此。由于在县里工作的干部绝大部分有亲人在农村,等怀了孕,请一段病假,去农村老家把孩子生了,就放在农村养育。

    甘谷县干部老王,在夸自己儿子聪明时总讲这样一件事:“我已经生了1个女孩后,又生了个儿子,儿子3岁的时候,从农村领回来了。有一天,家里来客人,一敲门,我那3岁的儿子,哧溜一下就钻到桌子底下了。又没人教他,你看灵醒不灵醒?那么大一点的孩子,他都知道他是偷着生下的……”

    在富裕的广东,生育冲动同样强烈。报载:广东省吴川市覃巴村总共600多户,生育6胎以上的有100多户,有的家生了10个孩子,最常见的是有5个孩子。

    中国国家计生委科研所原所长,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员会原副主任李伟雄等人2001年在宁夏、甘肃部分贫困地区就人口问题所做的调查发现:

    1、这些地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宁夏固原地区大部分为干旱、半干旱地区,而人口密度很高。其中固原县每平方公里132人,隆德县则高达220人,都大大超过联合国提出的干旱地区每平方公里7人、半干旱地区22人的人口密度标准。

    2、“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还未打破。为了基本生计,当地农民大量上山砍柴做饭取暖。形成了国家一方面投资造林,而另一方面群众又在大量毁林的矛盾局面。使该地区环境不能得到改善。

    3、群众生育愿望还很强烈:宁夏固原和甘肃陇南地区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生产方式落后,农业劳动强度大。农村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需要生育男孩来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尤其是在固原地区的一些地方,如果家里没有男劳力,连吃水都很困难。同时,男孩又是目前农民养老的基本保障。当地群众在现实生活中还看不到少生能快富,还没有感受到不生男孩养老照样有保障。因此群众及部分干部的生育愿望非常强烈。

    这两个地区早婚早育的现象严重,双女户或纯女户超生比较普遍。至少要生1个男孩,最好生2个男孩。少数民族生了3个女孩的,也还要再生1个男孩。宁南山区八县总人口1978年为149.42万,1999年达242.96万,21年人口增加93.44万,平均每年增加23.4‰。1992年在海原县贾塘乡调查126对40岁以下的夫妻发现:

   (1)早婚率高:夫妻一方或双方不到法定年龄结婚的有70对,占55.6%。结婚年龄最小的妇女仅为14岁。

   (2)早孕率高。126名结婚妇女平均第一次生育年龄为19.5岁,其中38人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生第一胎,占34.2%。有年龄不到40岁的已抱上孙子。

   (3)生育间隔短。126名妇女中仅9人按要求在4年后生第二胎。有74人生育间隔不足二年,占58.8%。

   (4)超生多。在111名已生育妇女中,生育超过4胎的为45人,占40.5%。

   (5)近亲结婚多。126对夫妻中19对是近亲结婚,占15%。

    贫困山区农民早婚、早生、多生是造成人口过快增长的主要原因。

    4、由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就得搬迁。政府为缓解人口与资源的矛盾花巨资把一些农民迁出贫困山区,但新出生的人口使这种矛盾并没得到解决。1986年以来,国家向海原县投入资金5380万元,向陶乐县月牙湖搬迁贫困农民1776户8950人,但从1983年到2001年,海原县人口由24.97万增加到36.98万,18年增加12.01万,人口的增加远比向外搬迁的贫困农民多。

    不知道这些县、地、省向上报的数字是多少,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是人们在田间乡里所看到、问到的数字。因为如果这样报,按照官员考核程序,这里的领导者是过不了关的。所以看公开的统计数字,必须同时参考一些实际的调查结果。而实际的调查结果和官方统计数字相差,即使取一个中间值,实际的数量也可能更高。

在中国 计划生育的政策还应实行30年

    历代统治者都以鼓励增殖人口、开垦土地来满足发展的需要,但周期性的生产关系暴力调整引发的战乱,和历代政府均实行的“以丁身为本”——即“人头税”的赋税政策,客观上调控了人口的超常增长。

    清代开始废止“人头税”,推出了完全不同于以往历朝历代的“摊丁入亩”政策,用今天的观点来看,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300多年的统治期内,全国人口数由一亿多剧增到四亿以上。

    人口的超常增长,当然给社会和生态造成巨大压力。乾隆皇帝曾说:“承平日久,生齿日繁,盖藏自不能如前充裕……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朕甚忧之。”

    学者汪士铎则这样描述清代的人与自然状态:“人多之害,山顶已植黍稷,江中已有洲田,川中已辟老林,苗洞已开深菁,犹不足养。天地之力穷矣!”

    目前许多呼吁尽快放开生育控制的观点都落脚于防止老年化、延续人口红利、让经济可持续高速发展……其实,哪一个强国是靠人口数量多强大的呢?要看到利,也要看到弊。

    一个现实世界中已经形成的规律是:生活水平达到中产、也就是中国古代所说的素封阶段以后,人口出生率会下降。我理解其中有两个元素不可少:一是活出自我,就是以自信的状态追求个人感受的愉悦,追求个人生活品质的最优化,而不是戚戚于明天会不会无人陪伴无人养老。二是有责任感,生了孩子就必须对他(她)负责任,让他(她)健康地受良好教育。一个物质极大丰富的国家或者地区,精神层面拥有这两种元素的人多了,出生率就自然下降了。

    中国现在的问题在于:物质层面距离普遍的极大丰富还有不小距离,说还需要发展30年,不算悲观。精神层面,兼具上述两种元素的人还太少。部分具备其中一种元素的人比较多。一些人在努力活出自我,追求个人愉悦,但是并不自信,对未来有恐惧感。应对方法是像投资一样生些孩子,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对孩子缺乏责任感,生出来扔给老人了事。

    在中国,不鼓励多生育的政策还应该实行30年。

结语

    说到这里,我的观点其实已经呈现。那就是:对于人口数量,必须有所调控。但是,用专门养一个庞大机构,强行制止、强行堕胎等办法去调控,是违背人性且事倍功半的。应该用人性、经济的手段去进行宏观调控。在法治轨道内让多生育的父母支付出实实在在的高成本,让有节制地生育的父母体会到让人羡慕的实惠。清朝一个摊丁入亩政策,就能导致人口大爆炸,今天就讨论不出一个简便易行的抑制生育的政策?

    这种政策的精髓,应该在于大幅提高多生育孩子的成本。在成本大幅提高的前提下,放开只准生育一个的具体限制。

    这种政策的精髓,还在于培养公民对孩子的责任感。比如,对那些生一大堆孩子扔在乡村、自己常年在城市打工的人,是不是应该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去约束他们,用法律惩罚告诉他们:孩子不是小动物,父母生养出他们,必须得做够父母该做的事情。

    还比如,对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家庭,必须在税收、上幼儿园、上学等政策上让他们享受到令人心动的利益。现在那种每个月发5元钱的所谓鼓励,不是鼓励,是侮辱。



原文来源:腾讯网

(立法网  小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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