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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堂:反对离婚设“冷静期”!

发布时间:2018-09-25 作者:王学堂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八百五十四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是被媒体热炒的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制度。

    我坚决反对这项制度!因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石,动摇不得。

    讲个域外例子。和朝鲜半岛南边的韩国这个离婚国度相反,半岛北侧朝鲜的离婚率极低的,几乎快低到了“无离婚共和国”的程度。

    在朝鲜有家室的中年人,即便在婚姻上因性格志趣、经济家务、习性情感等出现了裂痕,也是绝对不敢迈出离婚这一步的。
因为整个社会在道德层面上,对“离婚”持强烈的负面评价(朝鲜书报极力宣传“美帝”“资本主义”的离婚率高,以证实“生活腐朽”)。

    在这个国家,个人的离婚诉求和理由一旦公开,立即就会被戴上“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标签,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孩子的前途。只得以放弃撞开离婚大门为代价,来认同、来维护以强调“主体思想”的权威。

    据说,“三胖”同学只要一看离婚率有点高,就会打电话给朝鲜法院,然后法院就会判决不准离婚――也不知道这是正史还是野史。

    不过,设立冷静期,是基于离婚的随意性,但你可知中国人离婚有多难?

    因为我们看出许多人有一些模糊认识,那就是当下中国离婚很容易,中国人视婚姻为儿戏,离婚随意性大。

    中国的问题有中国的特殊性,这是我们研究问题的基本观点之一。

    上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的大潮席卷而来,裹挟着所有人随之沉浮,浮躁的情绪渐渐蔓延,理想主义的色彩颓然剥落。

    随着谌容的小说《懒得离婚》的流传,“懒得离婚”成为一句形容婚姻中百般逼仄无聊无趣令人窒息却又无可奈何乃至无望的流行语。

    在《懒得离婚》中,男主角刘述怀说:“其实,哪家不是凑合着过?千万个家庭都像瞎子过河——自个儿摸着,慢慢过呗!”

    第一关,个人关。我承认有个别年青人对婚姻不太严肃,但这应当不是主流。对大部分人来说,“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郎”,谁不想自己的婚姻幸福美满,谁又视婚姻为儿戏?动辄离婚绝对不是正常男女的选择。因为这有违人之常情。相信每个人选择离婚都要深思熟虑的。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却又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离婚者最不爱听的话是:“离婚没好人,好人不离婚”、“一个巴掌拍不响”之类的话,而且常常遭到一些人背地里指指点点。

    第二关,父母关。我们中国人特别有家庭伦理观念,结婚的时候有相亲这一环节,是听取父母及亲朋好友的意见。离婚时,一般也要征求父母的意见。而天下的父母肯定是无论如何不主张自己的子女草率离婚的。

    第三关,媒人关。我们中国人主张当中无人事不成,所以介绍婚姻要有红娘,要有冰人,要有介绍人。虽然俗话说“老婆上了床媒人上了墙”,但大多数夫妻都是尊重媒人的。万一实在夫妻有矛盾了,一般也选择与媒人说一声,要媒人从中撮合、调解。相信大多数媒人也是不主张自己介绍的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的。而且这里还有媒人的面子问题,我们中国人是最看重面子的。

    第四关,子女关。子女是什么啊?是父母的心头肉呀!我相信大多数中国人的婚姻中夫妻感情是一般的,但出于子女的维系,往往凑合一辈子,因为一旦离婚,孩子不是没爹就是没妈。这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很惨的一件事。为了子女,大多数夫妻维持了一生,而不言离婚。

    第五关,双方单位或村委员会、以及亲朋好友的调解关。此关非必须过的关,但一般单位有这些调解组织,因此有些要经过。具体我就不写了,因为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第六关,面子关。我离了婚,别人会不会乱说呀?我单位的人怎么看?我的朋友怎么看我?我以后怎么与人相处?这当然是每个人要考虑再三的。

    第七关,就是婚姻登记机关的调解关。“宁毁千家庙不拆一家婚”的传统让大多数人习惯性调解夫妻和好。

    最后,来到了最重要的关口,诉讼关。我们中国人向来是耻讼的,不喜欢打官司。打官司需要立案,需要提交证据。即便你花费聘请了律师来到了法院,还得有一系列手续。

    就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一般来说要经过立案窗口的审查(调解)、还有收费(有个别法院还对离婚案件收取名目不一的实际办案费,有些还相当高)、另外还有审判庭的调解(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还有一审二审的审判程序。

    当然,你还可能遇到一些无良的法官,那你就更惨了。假设你运气好,遇到了好法官。但历经上面这些环节少说得2天功夫开庭,得拖延半年,还得有精力有经济基础。

    如是说来,我们中国人离婚容易吗?

    再说,对年轻人增加离婚难度,难道一定有意义吗?

    现实生活的夫妻中,我们见过恩爱夫妻,也见过很多昔日的美好姻缘今日各奔东西。正如恩格斯所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当然,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但无庸讳言,我国传统的“宁拆千家庙、不破一家婚”的观念仍根深蒂固。

    中国式婚姻,有多少悲剧,有多少难解,留待后人说。

    不过我仍然要问你,增加离婚难度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原文标题:王学堂  反对:离婚要设“冷静期”!――也谈被媒体热炒的“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制度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王学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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