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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立法,禁止高空、高楼无安全措施进行极限挑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10-19 作者:孔庆健


    近年来,不少人参加极限运动,尤其是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极限运动,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高空挑战。这些行为在对自身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同时,也可能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扰乱。


    部分高空挑战及拍摄未经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同意,高空挑战者擅自进入建筑物,甚至为了迎合拍摄需要做出一些较危险的动作,或者不携带保障设施,这些问题给高空挑战者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而且还可能给周边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危及公共安全。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明令禁止传播高空挑战视频的相关规定。但高空挑战行为的盛行、相关视频的广泛传播以及眼下已经出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事件应当引起重视,需及时出台规定规范高空挑战运动的拍摄和传播行为,防止因为拍摄和传播等行为增加高空挑战者及无辜者的危险性,避免悲剧发生。因此建议:


    1.尽快建立健全与户外攀爬有关的法律法规


    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既有自我的要求,又受社会的政治、法律、伦理的支配和约束。为了使人真正成为人,社会成为真正的理性社会,就必须有道德的自觉规范。目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很多人觉得攀爬挑战极限纯属个人自由,别人无权干涉,因此,要尽快建立健全与户外攀爬有关的法律法规。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规定了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但对于高空挑战等新型行为还没有做出针对性的规定,在管理和处罚上难以对症下药,规制效果不佳。建议通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完善现有法律体系,采取专项整治措施,有效规范高空挑战等行为。出台一个类似于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对于一些比较危险的爬高楼行为要明确禁止,包括明确坚决禁止进入做这些户外活动的场所。对于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2.媒体应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


    社会高空挑战者拍摄完视频后,通常会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等平台传播,容易给观众形成不良的示范效应。尤其是目前的网络传播还难以做到有效区分受众,不排除未成年人观看视频并且盲目跟风、效仿,从而危及未成年人的健康。现在自媒体、网络直播平台比较发达,对于一些不宜公开或者不宜倡导的内容要做进一步细分并强化负面清单制度。对于一些不适宜传播的内容,网络直播平台要加强监督管理和研判,不仅是那些涉黄涉赌这种明显违法违规的内容,也包括某些极限运动视频打法律擦边球的内容,要遏制其对于公共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负面效应和负面趋势。


    网络直播平台应禁止传播和炒作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视频,并对违反规定的网络用户采取删除视频、断开链接、限制上传、封锁账号等处罚措施,从而促使包括高空挑战者在内的网络用户审视自身的行为,重视人身安全,并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如果视频内容涉及一些带有危险性的项目,则网络直播平台可在平台界面及视频播放界面作出一定的安全提示,警示网友和观众。


   

原文标题:关于尽快立法,禁止高空、高楼无安全措施进行极限挑战的建议


原文来源:松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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