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在平台注册当“主播”已经成为很多人的职业选择,这其中也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由于未成年人鉴别能力低、自我保护意识不足,人生价值观尚未形成,而其涉足的“主播”领域怪相丛生,极易导致身心健康受到伤害。
互联网时代,在平台注册当“主播”已经成为很多人的职业选择,这其中也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由于未成年人鉴别能力低、自我保护意识不足,人生价值观尚未形成,而其涉足的“主播”领域怪相丛生,极易导致身心健康受到伤害。
近日,一名3岁“小网红”佩琪就引发网友关注。在某社交视频网站,佩琪母亲为她注册了一个账号,虽然粉丝只有5157个,但某单条视频的播放量最高达到55.6万次。最让人吃惊的是,这名3岁女孩在平台当的是“吃播”。女孩父母为了博人眼球、赚取流量、谋取利益,硬生生将孩子培养成了“大胃王”。由于吃得过多,女孩体重眼下已经突破70斤,但其父母还自鸣得意地宣称“年底突破100斤”。
将孩子当作赚钱工具,毫不顾忌孩子的身心健康,尤其是面对网友质疑和批评,父母还相互推卸责任,毫无悔意。如此行事,不仅是对家长的监护责任和义务的严重背离,而且还涉嫌虐待儿童、践踏法律红线。
撇开这对不靠谱的父母不讲,对于3岁女孩的肥胖现状,直播平台也难辞其咎。虽然关于未成年人能否当主播,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直播平台可以弃社会责任如敝屣。相反,尽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应该成为所有直播平台的共识和行动。遗憾的是,商业裹挟和利益竞逐已经让直播平台成为一些未成年人的“大染缸”。这种现状需要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当主播”的法律层面讨论不绝于耳,但始终未能出台统一法律标准。虽然一些地方对此出台了相关规范,但由于执行标准不一,加之监管形同虚设,几乎不见成效。这些至少说明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未成年人当主播”存在巨大争议,有识之士在不遗余力地推进相关立法;其二,通过立法进行规范知易行难,存在某些瓶颈,譬如,最大的争议在于年龄的上限,公众和法律界人士对于18岁、16岁还是14岁的年龄上限之争一直比较激烈,导致相关立法迟滞不前。
不过,尽管存在诸多法律难题,但针对“未成年人当主播”进行立法规范,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是一个不能存在讨论余地的大原则、大方向。在具体操作层面,相关立法可以探索和创新制度,从直播内容、主播年龄、父母参与度等方面设定准入门槛,以此进行行业限制;而对于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幼童,则必须立法禁止;针对将孩子视为赚钱工具的家长和直播平台,也需要立法进行相应惩戒等。
教育专家说:“要像对待荷叶上的露珠一样小心翼翼地保护儿童幼小的心灵,晶莹透亮的露珠是美丽可爱的,但却十分脆弱,一不小心,就会滚落破碎,不复存在。”为了促使直播平台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为了广大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更为了未成年人更好地健康成长,推动相关立法是时候提上政府议程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里,公众热盼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原文标题:未成年人当“主播”亟待立法规范
原文来源:河南经济报
记者:温献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