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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科:人代会不安排候选人与代表见面实为不妥

发布时间:2021-11-01 作者:张天科

    近年来,在人大换届选举中,一些地方以严格换届纪律、贯彻八项规定、整风肃纪,防止拉票贿选为由,随意简化相关候选人的提名、酝酿、确定和选举程序,甚至直接取消或不再安排人代会选举的候选人与代表见面,对候选人的介绍也仅限于个人简历、政治面貌、学历等,以致代表对拟定候选人的情况不够了解,有的连人都没见过,就要投票选举,因而积极性不高。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实在欠妥,应尽快加以改变。
 


    近年来,在人大换届选举中,一些地方以严格换届纪律、贯彻八项规定、整风肃纪,防止拉票贿选为由,随意简化相关候选人的提名、酝酿、确定和选举程序,甚至直接取消或不再安排人代会选举的候选人与代表见面,对候选人的介绍也仅限于个人简历、政治面貌、学历等,以致代表对拟定候选人的情况不够了解,有的连人都没见过,就要投票选举,因而积极性不高。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实在欠妥,应尽快加以改变。
 


    众所周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根本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依法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替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也就是说,各级人大由代表组成,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人民依法行使好审议权、建议权、询问权、批评权、选举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决定权。在人代会上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大代表不仅享有提名权、表决权,更享有知情权和选举权。这些权利是宪法法律赋予的,必须依法得到保障。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随意剥夺。
 
    实际上,在以往人代会选举过程中,按惯例和要求,大会主席团事先都要安排和组织相关候选人与代表见面。应该说在大会选举前,组织各类候选人与代表见面是选举的必要程序和工作要求;也是介绍候选人的有效渠道和方法,是增强选举的吸引力,保证选举成功的重要环节。同时是代表全面了解和掌握候选人,做出正确选择,确保投票选举成功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保障;也是落实全过程民主的重要体现。因此,人代会上安排不安排候选人与代表见面,绝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简单的环节和程序问题,而是事关代表的知情权、参选权、建议权和民主政治的大问题。
 
    目前在人大换届选举中,一些地方为了防止出现拉票贿选,搞非组织串联活动,对代表公正投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选举结果造成干扰,以整风肃纪为由,变相规定或随意简化相关候选人的提名、酝酿、确定和选举程序,甚至直接取消或不再安排人代会选举的候选人与代表见面的正常活动。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过于简单、机械和教条,是不尊重代表的体现,与实现全过程民主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不相吻合,违背了人大人事任免、大会选举议事规则和有关制度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代表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实为不妥,并不可取!
 
    时下,县乡人大组织进行的人大换届选举,是一次广泛的民主实践活动,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民主”的生动体现。必须把民主法治贯穿于整个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对选民和代表的知情权、建议权、询问权、选举权要依法予以保障。人代会上,候选人的推荐组织或者提名人应当向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主席团成员提出的问题做必要的说明。主席团应当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会议,供各代表团协商讨论。同时,在大会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对拟定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候选人等相关人选应组织安排到各代表团与代表们见面,逐一介绍候选人情况,相互交流沟通,增强代表对候选人的熟悉和了解,便于他们掌握情况,从中选择,投票选举。
 
    当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人代会上,各代表团和人大代表依法有权并可要求与候选人见面,加强沟通了解。但不论通过何种渠道、采取哪一种方式,都需要注意五点:一是组织候选人与代表见面活动必须在大会主席团的直接领导和精心组织指导下依法有序进行,代表个人不能单独直接与候选人见面,搞非组织活动;二是时间一般应把握在正式候选人产生确定之后,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在代表团与代表集体见面,安排所有候选人都参加;三是介绍内容要真实,方法要可行,便于代表了解真实情况;四是要严格执行介绍主体的规定,以大会主席团介绍为主,辅之以推荐介绍;五是介绍候选人的工作在选举当天必须停止,大会选举时不得对代表候选人进行介绍,更不能拉票贿选,搞非组织串联活动,以避免对代表公正投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选举结果造成干扰和影响。
 
    最后应强调和指出的是,各级人大在人代会上对相关候选人进行全面、准确的介绍,是民主选举的必然要求。组织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与代表见面,有助于增进代表对候选人的认识和了解,是代表做出投票选择的基础,也是为了增强选举活力的重要途径。只有让代表更加深入全面地逐一了解相关候选人,才能激发代表参选的积极性,避免投票的盲目性,保证代表按照自己意愿投下神圣一票,选举产生党和人民满意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实现全过程民主的目标要求。否则,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随意取消或在人代会上不再安排候选人与代表见面,人为简化选举程序并不明智,只能事与愿违,得不偿失!
 

 
    原文标题:张天科:人代会不安排候选人与代表见面实为不妥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张天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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