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东方周刋》报道,人大会场正面悬挂国徽,是彭冲副委员长提议的。
1979年,彭冲任上海革委会主任,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同年,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以后,他连任三届。尤其是在后两届任期中,他的工作,完全从过去的地方经济建设转向国家的法制建在此期间,他先后主持起草和制定法律近百部,我国的法制建设由此取得长足的进步。现在人大的基本程序、制度都是那时候制定的。
彭冲丰富的政治经验在立法工作中得到施展。1989年4月,在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关于经济特区深圳争取立法权的议案遭遇强力反对。彭冲估计深圳立法权议案恐怕通不过,委员长会议对此议案作了调整和变通。原深圳市人大常委委员、法制委主任张灵汉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说,草案表决时,彭冲没有用举手点数的办法,而是用了点“技巧”,他说“反对的举手”。三年后,关于立法权的议案,终于在七届三次全国人大第一次常委会讨论后,以90%以上的票数通过。
彭冲对法制和民主的重视显示了一个政治家的深谋远虑。今天,人们常常会提起他刚刚调去北京工作时的一件事。
那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彭冲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之后,向中央写了一份报告,其中提出: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召开会议时,会场正面悬挂的应是国家的象征—— 国徽,而不应是领袖画像。中央很快采纳了他的建议。
自那之后,全国人大的会场上代表换了一批又一批,但会场前方的国徽,始终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