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汪洋 滕修福:如何依法保障流动人口选民的委托投票权?——兼谈委托投票的法定性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6-21 作者:汪洋 滕修福

    今年又是五年一度的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年,3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在京召开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新一轮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乡、民族乡、镇)两级人大换届同步由选民直接选举代表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这是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首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同步直接选举代表,预计将有10亿左右选民参与其中,直接行使选举权。


 
    今年又是五年一度的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年,3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在京召开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新一轮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乡、民族乡、镇)两级人大换届同步由选民直接选举代表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这是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首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同步直接选举代表,预计将有10亿左右选民参与其中,直接行使选举权。


 
    本次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特别强调,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民主权利。有针对性地向流动人口推介选举工作安排和相关信息,在开具相关证明、确认选民资格、改进委托投票等各个环节,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确保流动人口“流动不流失”。那么,如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呢?笔者认为,依法激活流动人口选民的委托投票权,是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的具体举措。下面,笔者结合选举法和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之实践,就依法改进委托投票的方式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谈一管之见。

    依据选举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依法可见,委托投票的法定要素很多,依法获得委托投票权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因此,要依据委托投票的法定性要素,为外出流动人口委托投票寻找便捷路径,以激活流动人口选民的委托投票权。

    要素之一:委托投票的法定对象——外出选民。“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主要适用于流出人口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的选民。因此,在登记外出流动人口选民时,要确认是否有时间回原籍参加投票选举?如果届时不能回来参加投票,就一并要落实好委托投票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参选,提升参选率。
这里要注意的是,委托投票的对象适用于长期在外的选民,而不是临时性外出的选民。选举日已经提前20日之前广而告之,除外出流动人口或特殊情况外出外,一般应届时参加投票选举。

    要素之二:接受委托的法定对象——本选区选民。“委托其他选民”应该是外出选民所登记的选区选民。因此,接受委托的对象最好是在原籍的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也便于办理委托手续。

    这里要注意的是,委托投票可以委托在家老人,但不能委托未成年人子女,也不要委托其他选区选民。

    要素之三:接受委托的法定限额——三人。“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也间接说明了接受委托的法定对象应该是本选区选民。

    这里要注意的是,在选举日当天,一个选民(包括接受委托3人)最多只能领(投)四张选票;否则,就有可能造成选举无效。



    要素之四:委托投票的法定方式——书面委托。法律条款规定“书面委托”,是制约外出流动人口行使委托投票权的关键要素。让外出流动人口回家面对面书面直接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会增加外出选民经济负担,一般少有这样做。过去采取信函、传真的方式,是可以认定为书面委托。现如今,少有使用传真、信函进行交流。那么,如何改进委托投票的方式方法呢?对此,中发【2021】3号文件明确:“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这里的“其他方式委托”,是激活委托投票权的关键。因此,进入“互联网+”信息高速公路时代,除了传统的信函、传真可以视为书面委托外,诸如通过QQ、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传输书面委托书视频、影像等方式,只要能够真实反映委托人的意愿,也应该被视为书面委托的其他方式。

    这里要注意的是,法律之所以规定“书面委托”,意在防范“被委托投票”等弄虚作假行为。

    要素之五:委托投票的法定准许——选举委员会。“经选举委员会同意”要合乎以上四项法定要素。这样,选举委员会就应当同意。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选举委员会不要轻易行使否决权,要依法改进方式方法,引导、方便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要素之六:接受委托的权利行使——委托人意愿。“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是接受委托的权利行使原则。这也是接受委托的对象最好是在原籍的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的缘由。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被委托人接受委托,要询问、了解委托人的投票意愿,不能越俎代庖。
 
 

    原文标题:汪洋 滕修福:如何依法保障流动人口选民的委托投票权?——兼谈委托投票的法定性及注意事项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汪洋 滕修福/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