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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智勇:律师给法官送钱是弱势文化表现

发布时间:2012-10-24 作者:


    我们都是学习法律的人。如果对整个法治环境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没有一种洁净的理念,我们将会活得很痛苦。因为,人的法则是:一颗阴暗的心永远托不起一张灿烂的脸……



    立法网实习记者  小蚕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黄智勇律师在华中政法大学的演讲中说,律师给法官送钱,是弱势文化的表现。

强盗是属于强者还是弱者

    黄智勇律师说, 最近我一直在做一件事——经常会不遗余力地往还于大学生与小学生之间,向他们宣扬“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

    当我与小学生交流时,他们询问:“什么是‘强势文化’?”我反问:“强盗是属于强者还是弱者?”

    其实,强盗是明显的弱者,是最懦弱的生存方式,他们没有勇气与其他竞争者在这个社会规则下公平竞争,就采取了抢劫等对现有规则肆意践踏的方式,是对现有规则的不尊重;学生考试抄袭,没有信心去与其他同学公平竞争考出好成绩,也是弱势文化的表现,平时不认真学习,考试中去做违规乱纪的事。

    律师给法官送钱,也是弱势文化的表现,作为一个律师不是通过专业的职业技能,而是依赖旁门左道去影响司法公正,试图寻求不正当利益,也是弱势文化的典型。

“弱势文化”是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

    我甚至认为“弱势文化”是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但当下“弱势文化”横行,让很多人对“强势文化”的生存空间产生了怀疑。

    例如司法腐败的问题。曾经有个律师跟我说:“黄律师,好像你是生活在天堂里,不知道人间的疾苦,现在所有的法官都是这样子,我们不去跟法官拉关系,几乎就无法生存。”我反问:“你什么时候做的调查——所有法官都是这样子。我今天又多听了一次,就是从你嘴里说出来。”

    黄智勇律师说,我不认为所有的法官都会受贿、都是腐败分子,我见到的法官,绝大多数都很敬业,很廉洁,会尊重法律和当事人。我在深圳从业多年,我感觉深圳大部分法官的职业素养都是不错的。上海、北京也一样,大部分法官都严格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的尊严。作为一个律师,我并没有感觉到司法环境恶劣到无法生存,相反,对司法环境的改善,我还存有很大信心。

对法律现状没有一种洁净的理念将会活得很痛苦

   黄智勇律师说,我们都是学习法律的人。今后从事的职业,或者进入国家“公检法司”,或者进入公司、企业的法律部,或者从事律师行业。如果对整个法治环境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没有一种洁净的理念,我们将会活得很痛苦。

  我曾经有一个助理,是一位很优秀的女孩子。她在我这儿应聘之前,去过另外一家律师事务所。那儿的律师询问她:能喝多少酒,家人是做什么的,家人跟法院熟不熟。我不清楚那个律师到底想干什么,但可以想象。如果一开始就不想用自己的业务技能去做好工作,而是打算采用旁门左道拓展业务,这是很糟糕的。

法律现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黄律师说,我想用自身的经历告诉大家:法律现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这也就是我还能坚持律师职业的缘故。

    从05年开始,从业七年来,我没有请法官吃过一顿饭。但是,办理的一百多个案子都没有受到任何法官的刁难,迄今无一败诉。当然,我不可能把事实上和法律上都应该败诉的案件打成胜诉,而是要对案件的情况进行认真客观的分析。当有的案件明知道打下去基本上是将要败诉了,应当建议当事人尽量争取采用和解的方式解决。这样对当事人的利益也可以争取最大化。这也是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真正的律师不是只看外表,而是心存尊重和责任

  曾有某单位在律师范围内,举办过一次题为“谁比我更像律师”的演讲比赛。许多发言者着重谈的是律师衣着,言谈举止,外在形象等。网上还有有一些描述律师怎样塑造形象文章,很受人的欢迎。例如,一位律师在口袋里只剩下一千元钱时,他会花九百元卖一套西装,另外花一百元饱饱地吃一顿,然后信心百倍地走上职业之路。这是扯淡,真到这样地步,没人会这样做。

    真正的律师应该怎样的?不是只看外表,而是心存尊重和责任。“尊重”是尊重法律,而责任,就是对当事人负责,对客户的责任。如果身为法律人都不尊重法律,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像律师。像这类跟当事人一见面就说“事情难办,需要到法院‘活动’”。

    把责任推到法院身上的人,属于典型的“弱势文化”的体现。他为什么要把责任推给别人呢?这就是常说的一句话“论到囊中羞涩时,怒指乾坤错”:怪的都是别人,自己总没错。

一颗阴暗的心永远托不起一张灿烂的脸

  这里与大家说一个我生活遇到的人,他是一个执业不到两个月的律师。在代理某银行申请执行案件中,申请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两处房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那个律师居然给被执行人的妻子打电话说,只要给他三十万,他马上帮忙她把这其中一套房屋解封。

    我听了非常震惊,这还只是毕业才两年、拿到执业证不到两个月的学法律的人,他怎会如此无耻呢?他代表的银行的利益被他放到哪里去了?他对被告的要挟,把他自己的人格扔到哪里去了?这种人即使穿上西装,打上领带也是畜生,不妨碍别人评价他是个人渣,怎么都不会是律师。这样的人,越早清除出律师队伍越好。

    黄智勇律师认为,对律师的所谓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中伤评价,很多也许源于这类人。依旧是那句话,人的法则是:一颗阴暗的心永远托不起一张灿烂的脸。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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