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高连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保守消融进步

发布时间:2013-03-12 作者:

 
     近年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趋向保守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在种族平等、政教分离、刑事被告权利、隐私权等方面都出现了与“沃伦法院”著名判决相比明显倒退的现象。特别是2008年认定企业对总统竞选捐款进行限制的条款违反了言论自由,这既是对“进步”的讽刺,也是对反腐成果的公然颠覆。



    立法网实习记者 赵娟

   
上海交通大学产业创意研究所研究员高连奎在《观察者网》上撰文指出,在历史上及现在相当长时间,联邦最高法院都是阻碍美国进步的。

9位大法官的“司法专政”

    上海交通大学产业创意研究所研究员高连奎在《观察者网》上撰文说,历史上,当9位联邦大法官中的多数持进步观点时,他们能大大促进美国社会的进步。而,当9位大法官中的多数持保守甚至反动观点时,他们同样能大大阻碍美国社会民主化的过程。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是罗马时代的“元老院”,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9位大法官不经民选,而是任命制,而且可以任职终生。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决定着美国在关键时刻的走向,学术上也称之为“司法专政”。

    历史上,当9位大法官中的多数持进步观点时,他们能大大促进美国社会的进步,最明显的例证是沃伦法院(1953年-1969年)时期,美国的民权运动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然而,当9位大法官中的多数持保守甚至反动观点时,他们同样能大大阻碍美国社会民主化的过程,最明显的例证是1890年至1937年的所谓“洛克纳时期”。

联邦最高法院多次阻碍进步

    在美国,一般来说由民主党任命的大法官都有自由派倾向,而由共和党任命的大法官多保守派。在历史上及现在相当长时间,联邦最高法院都是阻碍美国进步的,如:1857年否认黑人具有公民权,成为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1883年宣布国会《民权法》违宪;1896年提出的“隔离但平等”原则,为美国社会的种族隔离制度奠定了“合宪性”基础;1905年宣布限制工时违宪;1919年认定反战言论有罪;20世纪30年代初,罗斯福为克服经济危机“新政”政策,也多次被宣布无效。在19世纪末期,最高法院更是被“社会达尔文主义”所绑架,不少法官都服鹰于这一思想,他们认为劳动立法,如规定最长工作时间,是对“合同自由”和私人财产权的侵犯。

    1905年,最高法院对“洛克纳诉纽约州”一案的判决,成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体现。洛克纳是纽约一面包房主,他起诉纽约“每周最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的法律侵犯他的“合同自由”,最高法院多数法官竟判定他胜诉。这一判决当时即遭到最高法院法官之一霍姆斯的反对。霍姆斯说,“美国宪法不应遵循(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但“洛克纳案”的判决直到1937年才被翻转过来。在此期间,美国劳工运动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司法专政”是美国劳工运动不发达的重要制度原因之一。

沃伦时代展现进步思想

    厄尔·沃伦是1953年由保守的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名出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但他本人其实是自由派。我个人觉得,只有沃伦时代,最高法院才真正对得起“最高”二字,成为当之无愧的宪法守护者。

    1954年5月17日,沃伦法院在宣布公立学校内的种族隔离政策违法,要求各州尽快取消种族隔离。然而,南部各州压根不打算给最高法院面子。后来艾森豪威尔总统派出大名鼎鼎的101空降师,用伞兵的刺刀“护卫”黑人学生入学。艾森豪威尔事后扬言:“为维护联邦宪法,我必须采取我掌握的任何手段!”

    沃伦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维护了媒体批评政府官员的权利;在马普诉俄亥俄州案中,法院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警察刑讯逼供、无理搜查获取的证据将被排除;在吉迪恩诉温赖特案的判决中使刑事被告受律师协助的权利得到保障;在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中,最高法院确立了讯问嫌犯的新规则,“你有权保持沉默”的告诫从此深入人心。

    由于沃伦法院多数大法官的进步思想倾向,他们利用“司法审查”否定了一系列种族歧视和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使美国才有了今日的进步。“司法专政”的本质是其看它掌握在其什么人手中,也就是9位大法官中多数的思想倾向。

在自由和保守之间摇摆

    1969年,沃伦宣布退休,尼克松提名保守派人士伯格出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然而,沃伦虽然离去,他的自由派盟友威廉·布伦南等人还在大法官席上,沃伦法院对民权事业的影响仍在持续。“首席”虽然换了,伯格法院却基本做到萧规曹随,在“水门事件”中强令尼克松交出录音带,通过罗伊诉韦德案保障了妇女自由选择堕胎的权利。面对这一切,保守派忍无可忍,开始酝酿发动反击。在他们眼中,最高法院某些大法官自由派倾向太重,必须抓紧时间,逐步替换。

    1980年,共和党人里根在大选中战胜吉米•卡特,美国从此进入新保守主义年代。里根将外号“保守派先生”的伦奎斯特送上首席大法官之位,又陆续提名其他3人进入联邦最高法院。老布什继任后,先后提名两人出任大法官。上述几人中,只有一人看走了眼,后来加入自由派一方,其他几人都是保守派人士,保守的伦奎斯特法院就此形成。

    尽管民主党总统克林顿上任后,先后提名了露丝·巴德·金斯伯格、斯蒂芬·布雷耶两位自由派大法官,但自由派在数量上仍居弱势,法院判决在左右之间摇摆不定。许多情况下,判决结果都取决于中间派大法官奥康纳、肯尼迪的关键两票。2000年的布什诉戈尔案中,这样的“关键两票”,甚至将小布什送进了白宫。

保守加重,反腐成果遭颠覆

    2005年是“转折之年”,奥康纳辞职,伦奎斯特病逝,联邦最高法院的力量格局再次失衡。为迎合极端保守派势力,小布什总统先后将约翰·罗伯茨、萨缪尔·阿利托送进最高法院。其中,罗伯茨接替伦奎斯特,成为美国第17位首席大法官,联邦最高法院从此进入罗伯茨时代。罗伯茨十分向往马歇尔法院的荣光,希望推动大法官们意见一致,倡导“司法最低限度主义”,另一方面,他又联合其他保守派大法官,逐步架空了自由派,企图达到变相将之推翻的效果。而新加入的阿利托大法官,立场更是极为保守,被人称为“保守派中的保守派”。自1968年以来共和党获得比民主党更多的任命大法官的机会,目前在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中已形成保守派大法官占相对稳定多数的情况,奥巴马上台后两位离职的大法官都是自由派,因此并不能改变高院既存的保守派掌控的局面。

    近年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趋向保守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在种族平等、政教分离、刑事被告权利、隐私权等方面都出现了与“沃伦法院”著名判决相比明显倒退的现象。特别是2008年认定企业对总统竞选捐款进行限制的条款违反了言论自由,这既是对“进步”的讽刺,也是对反腐成果的公然颠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