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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科:浅析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具体职能

发布时间:2022-06-06 作者:张天科

    由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使得它既不享有区人大常委会的部分法定职能,又不同于乡镇人大的职权。为此,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总体上应是一个服务性的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即为代表服务,为选民服务,为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服务。
 
 

    由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使得它既不享有区人大常委会的部分法定职能,又不同于乡镇人大的职权。为此,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总体上应是一个服务性的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即为代表服务,为选民服务,为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服务。鉴于此,市辖区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具体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常规制度性工作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是服务代表、反映民意的主体。区人大通过街道人大加强联系和组织分散在街道辖区内的人大代表,保障区人大常委会一些重要决议、决定和重大活动在街道基层得以落实。
 
    (一)做好上传下达,保持与区人大常委会日常联系
 
    一是负责通知和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如在区人代会期间,做好代表团的引导服务工作,并就街道辖区内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等重大问题提出议案、意见和建议;闭会期间负责人大各项会议的通知发放和调研视察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二是向代表和群众通报辖区重大事项。针对区委、人大、“一府一委两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通报会,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在辖区内开展对人大各项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遵守和执行。
 
    (二)严格选举程序,把好人大代表 “入口关”
 
    负责选举人大代表是人大常委会赋予街道人大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人大工委更是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中坚力量。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它通过对代表候选人政治素质、思想道德、身体状况等综合因素的调查摸底,为区人大决策提供参考。选举时,街道人大工委更是作为宣传主力,充分发挥选民参与积极性,依法有序推进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选举前,召开选区选民小组会议,多方征求意见,依法确定代表候选人,并定期张榜公布,正确引导,充分尊重选民意愿。选举中,积极配合区人大相关部门,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在注意方式方法的基础上,妥善加以解决,并及时上报区人大。
 
    (三)建立健全制度,促进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制度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保证。在街道设适人大工委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注意内外兼蓄,并对街道人大工作通过多年的探索和总结加以完善,指导街道制定完善了《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职责》《人大工委联席会议制度》《人大代表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评议制度》《走访代表所在单位制度》、《征集和反映群众意见制度》《代表评议制度》《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制度》《代表服务保障制度》等多项制度,并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工作每年的重点制定详细工作安排,统筹全年、细化到月。在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制度的带动辐射效应,坚持将人大代表的接待、视察、调研等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代表服务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代表做好服务工作,努力增强代表履职的活力,是街道人大工委的一项基础性重点工作。
 
    (一)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
 
    各街道人大工委高度重视代表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对代表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让代表熟悉和掌握法律赋予的各项民主权利,不断增强代表自身综合素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每年都会根据代表履职需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代表经验交流会、专题讲座、现场视察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新补选的、列席常委会会议的、领衔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区人大代表,进一步提高了区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精心组织活动,发挥代表作用
 
    街道人大工委按照代表活动议题,组织代表深入辖区基层,通过采取视察、调研、座谈、讨论等形式,拓展代表活动空间,增强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代表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一是坚持开展代表调研视察活动。通过代表小组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高度关注辖区需要迫切解决的民生问题,帮助群众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当前,各街道人大工委应在上级人大的统筹部署下,重点围绕社会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与现实最贴近,与生产生活最密切,与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的上学、就医、就业、住房、养老、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医疗保险、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社区建设等,开展了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集中代表和反映民意诉求,着力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强化对接,充分发挥市、区代表联动。各街人大工委通过市、区人大代表对接,互通情况、共商对策,形成合力。市辖区城市规划、建设、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互为一体,不可分割,有些问题需要上下协调,共同配合才能解决。这就要求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接访,详细了解情况,并通过市、区人大代表约见市区相关负责人,共同商定解决方案,彻底解决了本辖区小区居民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用水用电用气等老大难问题,这样才能赢得辖区居民的拥戴和称赞。
 
    三是坚持走访慰问代表。街道人大工委坚持应定期对辖区内贫困、生病代表进行慰问看望,为他们送上组织的关怀。同时,加强对代表所在单位的走访。对代表履职工作中遇到问题要依法提供服务和保障。对辖区代表不仅及时邮寄各类人大资料,每年还会组织走访辖区部分人大代表,确保代表依法享有的政治权利和法律权利不受侵犯。
 
    (三)加强代表联系,促进代表履职
 
    街道人大工委应通过建立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加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同时,要根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数量、质量,走访并帮助选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逐一量化代表履职的工作责任和目标,对代表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有条件的,还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和量化评分办法》,在每年的12月份,由街道人大工委依照代表全年履职情况登记和对代表履职所掌握的情况,对照量化标准,结合本人自评,综合签署评定意见。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分为履职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结果将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履职优秀的代表将作为推荐评先树优、下届连任的主要参考依据。
 
    三、“代表之家”工作
 
    目前,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各县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已实现辖区内各街、乡全覆盖。各街人大工委充分借助“家”这个平台,将代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在代表、选民和人大工作之间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机制。
 
    (一)严格落实“四有”原则建设标准。即有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接待台账。同时配置了桌椅、文件柜、电话、书籍资料等必要的工作设施,特别是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办公用品的配备。在充分总结人大工委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街道人大工委还可将每次开展代表接待活动的照片和代表接待选民的台账记录都及时上传至街人大网站,选民们可随时通过浏览网站,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此次接访所反映的问题及处理办法。
 
    (二)完善各项制度流程。各街道人大工委结合实际,可统一制定“四项制度”:“代表之家”工作接待制度、人大代表履职制度、人大代表述职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二个流程”:人大代表接待群众工作流程、各街人大年度代表活动安排流程;“一块展板”:街道市、区人大代表联络图。街道人大工作人员对代表在“代表之家”的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代表接待选民、走访选民、督办、解决问题、代表述职等情况。
 
    (三)拓展服务方式,方便群众联系。各街人大工委应利用“代表之家”这个平台,不断创新建立健全通畅顺达的代表联系网络机制。一是可在社区布置专题宣传栏和利用流动宣传队伍,分发宣传资料,向选民介绍“代表之家”的主要功能、工作制度、人员和时间安排。二是利用通信媒体或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手机短信、社区网站微博等渠道宣传代表接待室的各项制度、信息。三是提供预约接访、结对服务等个性化服务,通过建立人大代表网上接待工作,做到网上线下一起联动,在内容、时间以及空间上多方面多层次地满足选民的需求。
 
    四、意见、建议收集工作
 
    街道人大工委设立的初衷之一就是“开门纳谏”,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途径由传统封闭方式向“阳光建议”方式转变,实现对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保障。
 
    各街人大工委在“代表之家”和单位公开栏里都张贴了辖区人大代表的照片、职务和联系方式,开辟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专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公开代表提出建议内容、公开邀请群众参与建议办理工作、公开承办单位的措施责任、公开反馈时限和办复结果。
 
    街道人大工委根据需要应每月组织代表定期接待选民一次,并在接待日前3天公布负责接待选民的人大代表信息和相关安排事项。同时,为方便群众,街道人大工委还组织市、区人大代表主动上门征求意见。通过进社区、串门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倾听群众心声,详细了解用水、医疗、教育、交通、征地拆迁、危房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收集代表意见、建议时,街道人大工委充分发挥“过滤网”的功能。代表可能由于时间、精力和认知等客观原因, 对群众反映的事情不可能一应俱全地全都了解,或在了解过程中存在认知偏差。为了避免“只听不代、听了都代”的现象,街道人大要对意见、建议的收集严把“过滤关”,及时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沟通,把握其建议核心内容,对内容不完善的建议进行严肃、慎重的甄别、过滤、提炼和升华,确保代表建议的质量和可操作性。
 
    街道人大工委负责收集整理选民向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完善相关台账,并将人大代表在接待活动中形成的代表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再由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转交区“一府一委两院”进行办理。对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街道人大工委及时向人大代表和反映情况的选民予以反馈。
 
    五、职能发挥
 
    归根到底,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主要工作职能就是积极理顺和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是密切区人大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从各个环节搞好服务,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保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上,放在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创新性上。二是处理好与代表小组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作为代表小组的联络服务机构,为代表服务要做到热情周到、认真细致。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严格按照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代表反馈;对代表提出的持证视察活动,要积极给予协调安排,提供活动场所、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加强同代表所在单位的联系,协同有关方面研究解决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和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三是处理好与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经常、主动地向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工委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履行职责。同时,要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及内部机构的监督,工作中要多联系、多沟通、多协助,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协助街道办事处推进各项工作,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形成“同唱一个调、同演一台戏”的良好工作局面,形成上上下下、方方面面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整体工作合力。
 
 

    原文标题:张天科:浅析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具体职能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张天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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