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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潘:“发展”何以成为“惊悚词”

发布时间:2013-10-15 作者:


    2004年湖南省嘉禾县政府为珠泉商贸城的拆迁,打出了一条标语“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这里面的“发展”,怎么看都怎么像是一个惊悚词汇,引不起任何对发展所本该有的憧憬与激情……



    在一些地方,“发展”无疑被设定为至高无上的原则,一切抵挡者都将被毫不留情地强力推倒。但是,这种的发展,显然不是民众所期待的发展,它更多地成为政绩的考量、地方各种利益争夺的代名词,实质上是剥夺与抢夺了当地居民本应该获得的利益,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是受益者”的,因为“发展成本的问题”都从来只是被发展者所被迫承受的。这样荒诞的“发展”越红火,它就越偏离其最初的目标,这样的“发展观”彻底把发展异化、走样为侵害民众的利器。

当“发展”成为主义

    近一两个世纪,发展主义成为统治全球的最强大主义,强大到全世界都在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来分类,发展成为不要理由的、绝对正当性理念。没有发展起来,或者发展失败了,这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于是,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人类便很容易陷入狂躁式的发展焦虑症中,“赶美超英”也正是这种焦虑症的极端体现。

    这种发展理念,全然罔顾发展背后的代价,比如对大自然的破坏,对资源的透支,甚至对人类本身的摧残。直到21世纪伊始,人们才有意识地开始关注一些全球问题,例如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最终着眼于人们所谓的“发展”或“进步”带来的极其引人注目的后果。

    从最终的结果看,盲目推进发展给人类带来的威胁,似乎是一种程式化的集体性破坏,最后没有人能够长期从中受益,唯一的结果是只有受害者。但很遗憾的是,从短期内来看,受害者在发展的背景下,也被分化为不同程度的群体,有人成为利益获得者,有人称为利益受损者,而这样的分化,往往只是因为权力或财富的差异。

    于是,在这个已然是风险社会的社会里,正如德国社会学家贝克说的:“风险分配的历史表明,像财富一样,风险是附着在阶层模式上,只不过是以颠倒的方式:财富在上层聚集,而风险在下层聚集。贫穷会招致不幸的大量的风险。相反,(收入、权力和教育上的)财富可以购买安全和免除风险的特权。”这个时候,可能从地方来讲,经济是发展了,但民众却并没有直接地受益,反而承受着巨大的生命威胁,甚至连世代坚守的那片土地,也将不再属于自己。这样的发展,是属于被发展,只是别人是事儿,比不发展糟糕千万倍,但是他们却没有选择“不发展”的权力。

    同时,在很多国家,在发展的名义下,在良苦的用心下,其主导的发展,也在逐渐暴露出许许多多的问题。正如美国著名人类学家詹姆斯·C.斯科特在《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中也论述到的,很多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有许多甚至起到了相反的作用,正是由于国家在发展规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中,忽视了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忽视了地方的传统,将复杂的发展项目简单化,从而导致这些项目的失败。而且最重要的,他们的视角,面对国内的发展,往往是从国家而非人民出发;面对国际发展,往往是从自身利益而非他者权益出发。这本书中所论述的,直接地触及我们眼下活生生的内心痛楚。

发展目标的异化

    中国越来越多人现在开始反思当下所谓的“发展”,到底是为了谁,各个不同人群口中的发展,是同义词吗?比如嘉禾县的发展观就是一个登峰造极的代表。2004年湖南省嘉禾县政府为珠泉商贸城的拆迁,打出了一条标语“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这里面的“发展”,怎么看都怎么像是一个惊悚词汇,引不起任何对发展所本该有的憧憬与激情。事实上,在中国大地上此起彼伏的各种群体性事件,很多正是这种带血式的“发展”下的个人悲剧,让很多人成为发展的受害者。在这个“发展”成为占据社会的制高点的时候,发展就好像成为具有天然的、至上的合法性,反对者、抗议者就成为了逆时代潮流,或者被沦为发展的炮灰。

    另一个典型的案例,可以窥视到这样的“发展观”。在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事件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被烧成重伤。但在随后的10月12日,宜黄县政府一位署名慧昌的官员投书《新世纪周刊》的财新网,在《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一文中提出:“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他将强拆说成是“发展成本的问题”,而且“每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因为“君不见,当您安住在宽敞舒适房子里、当您行走在宽阔明亮的大街上,当记者住在高级宾馆挥笔写就痛斥强拆政策文章的时候,您是否想过,您脚下的土地可能就是政府用强拆手段征来的?”文章还提出,“只要地方要发展、只要城市化没有停止,强拆工作就依然要进行下去。”

    在这里,“发展”无疑被设定为至高无上的原则,一切抵挡者都将被毫不留情地强力推倒。但是,这种的发展,显然不是民众所期待的发展,它更多地成为政绩的考量、地方各种利益争夺的代名词,实质上是剥夺与抢夺了当地居民本应该获得的利益,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是受益者”的,因为“发展成本的问题”都从来只是被发展者所被迫承受的。这样荒诞的“发展”越红火,它就越偏离其最初的目标,这样的“发展观”彻底把发展异化、走样为侵害民众的利器。正是如此,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反思,这个本意是为了国家与社会以及人民生活更好的“发展”,已经到了不得不沉痛思考和抉择的时刻。

让最大多数人受益

    在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里,举例很多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结果都失败了。不过,在看完这些例子之后,问题也来了:如果说这些社会工程给人民带来了如此影响,那么为什么它们会被强有力的推行?斯科特从四个方面对此做出了深刻的解释:第一个因素是对自然和社会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能够重塑社会的国家简单化(可行性)。第二个因素是我所称的极端现代化意识形态,也可以说是一种强烈而固执的自信……他们特别相信,随着科学地掌握自然规律,人们可以理性地设计社会的秩序(愿望)。第三个因素是一个国家的权力,它有愿望而且也有能力使用它所有的强制权力来使那些极端现代主义的设计成为现实(决定权与行动能力)。第四个因素与第三个因素紧密相关:软弱的市民社会缺少抵制这些计划的能力(基础)。

    由此,对应以上四个因素,其实也可以很好地发现,要规避这种社会工程的失败,首先必须改变简单化的社会管理制度,不能在重大决策之前,不征求民意而闭门造车、暗箱操作,出了状况以后,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其次,尊重实际,因地制宜地决策,不能为了政绩与地方GDP盲目上马工程;第三,改变过于不受约束的权力;第四,培养更多的公民,以对权力形成制约与制衡,这一点从2007年的厦门PX事件、大连PX事件以及番禺反对建垃圾焚烧厂等案例中,见证了公民维权的理性与正向作用。

    事实上,解决这样的“发展”及其带来的破坏性的药方,依然是要从重塑软弱的市民社会入手。当下中国的各种发展困境的破题方法,只有依靠市民社会不断成长起来,把自我权益与自我管理普遍化,把民主程序普遍化,并将之运用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将发展或不发展的权力收回到自己的手中,才能让公众成为自身利益的唯一裁判者与决定者,才能有更多的达成一种权力结构的平衡;才能让更多的人实质性地分享到发展的好处。

    如果说原来由于时代的限制与社会的客观原因,我们可以让发展优先于权利,但到了如今这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权利要优先于发展了。简而言之,任何发展,必须建立在一个公平公开的博弈平台之上,通过协商、谈判,达成目标共识,让每一个身涉其中的人,都能够从这发展中受益而非受害,让最大多数人甚至所有人受益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才真正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原文来源: 南方都市报

(立法网  赵娟/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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